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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瓶子被砸碎,我的手撑在上面,玻璃渣扎进掌心,尖锐的疼痛席卷我的全身。
「你他妈是不是不想活了?认不认识人行道?大半夜的,吓死老子了
我就是在这时候看见的宋阳,他剃着短寸头,怒发冲冠。
我之所以对他印象这么深刻,完全是因为,他的脖子上戴着一根比我小手指还要粗的金链子。
我没有说话,捂着流血的手坐在地上嚎啕大哭。
太惨了,我怎么这么惨,呜呜呜。
「喂!老子又没撞到你,你哭什么哭,碰瓷也没要专业一点吧!?」
呜呜呜,我继续哭,边哭边摸眼泪。
车子停在路边,那人下车来看我。
因为哭的时候我用手擦了脸,所以宋阳看到的是我满脸鲜血。
他被吓了一跳,「我×,这咋回事啊?」
我一把抱住他的裤脚:「你是暴发户吗?你包养我吧
后来宋阳每次跟我说起那天,我都羞愧得想要挖个地洞钻进去。原来喝醉酒的自己竟然这么疯狂,看来以后不能随便喝酒了。
「大妹子,我说你是不是有病啊?」面前的男生望着我半晌,说道。
我抱着他的裤脚不撒手,继续喃喃:「你包养我吧,包养我吧,暴发户。」
后来宋阳问我为什么觉得他是暴发户,我说你脖子上戴了那么大一根金链子,看起来就像暴发户啊。
他一巴掌打在我头上:「你个死孩子,戴大金链子就是暴发户!?」
我小鸡啄米一样点头,电影电视剧里不都是这样的吗?
宋阳坚持要送我去医院,我一想到程木和黎姝,我把头摇成拨浪鼓:「我不去!我不去!我不去
宋阳紧张的抓住裤子:「不去也可以,你能不能先把手松开,老子的裤子要掉了
「你包养我吧,包养我吧!」我死活不松开。
路边断断续续围过来一些人,他们用一种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和暴发户,他们还伸出手对我们指指点点,嘴里巧舌翻飞,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再后来,警车的鸣笛声响起,我和暴发户被带去了公安局。
宋阳后来无数次说,那真是他人生当中最倒霉的一天,遇见我这么个疯批。
疯批?我是疯批?我邪恶的想,我这样算疯批的话,那么如果黎姝喝多了,算什么?
据说警察叔叔们轮番蹲在路边劝解了我两个小时,我就是不松开包住宋阳裤脚的手。
最后没办法,他们只能把我们两个人一起拖上车。
警察真是为国为民的好人啊,他们趁我睡着,给我包扎了手上的伤口。
我醒来的时候,看到自己两只粽子一样的手,再看看自己凌乱的衣服,第一反应是去摸自己小腹两侧,我的肾……还在吗?
余光瞥见对面的椅子上坐着个目光幽怨的男生,他正面带微笑的望着我,仿若天使降临人间。
他说:「嗨。」
我举起粽子手礼貌回应:「嗨,你好。」